关于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于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委员们认真履行职责,紧紧围绕县政府的工作以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许多好的提案和建议。大会闭幕后,我办共收到县政协转来的提案86件。收到转来的提案后,县政府系统各相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办理。目前为止,所有的政协提案均按要求办理完毕并予以答复,办复率100%,满意率达98%以上,其中已办结的A类提案36件,占总数的42%;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提案49件,占总数的57%;因不符合有关政策,暂时无法办理的C类提案1件,占总数的1%。我县2013年的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办理力度明显提高
县政府领导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县政府县长陈阳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邹志华等领导同志多次过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并对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指示和要求。在收到提案后,我办牵头于5月初组织召开了由承办单位分管领导参加的2013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邹志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晓荣,县政协副主席刘立新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并对2013年的办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具体的部署,要求各承办单位要以主人翁的姿态和对全县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对待办理工作。在交办会后,县政府各位领导亲力亲为,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对由分管部门承办的每一份提案都作了批示,提出了具体的办理意见,过问指导办理工作。
根据2013年的政协提案情况,以县政府办名义及时下发了《关于下达2013年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任务的通知》(于府办字[2013]123号),对承办单位从受理到答复,建立健全了交办承办、联系协商、督查督办、审核把关、立卷归档等一整套管理办法,实现了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对承办工作加强了督查,增强了承办单位的工作主动性。
二、改进工作方式,办理效率明显提高
一是加强沟通协调。我办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流程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要求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加强与委员的沟通、交流,积极推行“双向办理”。一方面,积极“请进来”,要求承办单位通过座谈会等形式与委员面对面地研究办理方案,共同商讨办理方案,使委员提出的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确保委员满意。另一方面,要求承办单位积极“走出去”,上门征求基层群众和政协委员对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与委员联系沟通,取得了较好的办理效果。这些措施加强了承办单位与委员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使办理工作在时效、质量和满意率方面都明显提高。二是强化办理落实。我办通过采取提升交办规格、提升领办级别、提升办理工作公开度等措施确保办理工作的落实率。同时,县政府督查室与县政协提案委一起,定期对办理工作进行系统梳理,定期对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已承诺的事项是否真正落实到位,检查已办结的提案是否需要进一步完善,检查正在解决的事项是否能如期完成,提案办理的落实率进一步提高。三是完善督办机制。在督办工作中,重点提案实行重点督办,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与县政协分管副主席一起,采取现场调研、召开提案办理座谈会等方式予以督查督办;一般提案由县政府督查室与县政协提案委采取文件催办、电话督办、公开通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办理工作如期、保质完成。
三、严格把关程序,答复质量明显提高
县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定的通知》(于府发〔2010〕3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分管领导带头领办提案。我办在总结以往办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追踪问效机制。为确保办理质量,下发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征求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凡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责成有关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对问题尚未落实的,督催有关单位抓紧落实;发现原办理答复欠妥的要求承办单位再办、再复,确保委员提出的提案落到实处。对办理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追踪有关单位承诺逐步解决的提案是否已经得到了解决。
2013年,我办强化了对各乡镇、部门提案办理工作的考核,对办理任务完成较好、委员反映较好的单位,在全县予以通报表彰,并予以奖励;对办理任务完成不好、意见较大的承办单位,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四、突出工作重点,办理成效明显提高
一是以推进苏区振兴发展为工作重点。2013年,政协委员们积极围绕如何贯彻《若干意见》,推进苏区振兴发展,结合自身职责,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很多有价值的建议提案,对我县加快推进苏区振兴发展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如33号提案《关于推进农村土坯房改造力度的建议》,对我县的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县农房办已基本吸纳并在工作中认真抓好落实。如30号提案《关于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的建议》,对我县推进水利“双安工程”建设,切实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提供了有价值的意见,县水利局正在积极抓好落实。二是以加快“三区”建设为工作重点。县委、县政府提出“三区引领四化”战略,政协委员们积极围绕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献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含金量高的提案,对加快“三区”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如第19号提案《关于在城区贡江再建二座新桥的建议》,提出在贡江上现有红军大桥、长征大桥、渡江大桥之间新建三座桥梁的意见,这对于加强我县城区“一江两岸”人流物流的沟通联系,加快贡江新区建设,构建“一江两岸、互动发展、交相呼应”的城市发展新格局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县委、县政府决定在渡江大桥与长征大桥之间新建一座景观桥即于都大桥,现已成立于都大桥建设推进工作组,由县委分管领导与县政府分管领导分别担任正副组长,下设办公室于县规划建设局,具体负责推进于都大桥建设工作,现正在开展于都大桥设计招投标工作。三是以改善民生为工作重点。民生连着民心,民心连着民意,推进民生工程是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始终突出改善民生这个工作重点。如第26号提案《关于做好县城农贸市场提质改造的建议》,针对城区农贸市场存在“脏、乱、堵”现象,影响市民生活出行的实际情况,县城管局加强了环卫保洁工作,加大了占道经营、违规搭建摊棚的执法力度,现正对工贸城农贸市场等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如第44号提案《关于完善城区十字路口信号指示标志的建议》,针对城区部分路口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实际情况,为完善城区交通管理基础设施,确保群众安全出行,县财政专门安排资金350余万元,对县城于山大道西出入口、于山大道新国光超市转盘、于山大道火车站路口、古田中路水岸新城路口等实施改造,设置红绿灯、安装交通标志等,该工程年底前可完工并投入使用。
2013年的提案办理工作通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种种不足,离上级的要求和委员的期望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重答复、轻落实”,“解释多、落实少”的现象在个别承办单位还存在;个别单位对职责交叉或职责不清的问题有推诿、扯皮现象;有的部门由于办理人员变动,存在办理业务不熟、答复不够规范等现象。这些不足之处,我办将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不断总结办理经验,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予以解决,力争在2014年的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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