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于都县委员会
关于表彰2015年度优秀提案的决定
(2016年2月22日政协于都县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六十次主席会议通过)
县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提交了许多对党政领导决策有参考价值的提案,对推动于都振兴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根据《政协于都县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协十三届六十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关于鼓励支持本土企业发展的建议》等10件优秀提案予以表彰(具体详见附件)。
希望受到表彰的提案单位和提案委员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提案工作中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全体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市委四届七次全会和县委十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认真撰写提案,努力将我县提案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振兴发展、建设幸福于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
县政协2015年度优秀提案
第 1 号 彭仙福《关于鼓励支持本土企业发展的建议》
第 2 号 罗珊《关于促进纺织服装服饰产业发展的建议》
第10号 何小红《关注农村垃圾治理,优化乡村生态环境》
第15号 李祖高等3人《关于开展全面退出小(二)型水库水面承包养殖工作的提案》
第22号 李志贤等2人《关于加强城区流动广告宣传管理的建议》
第36号 朱钦林等5人《关于加强于都县电瓶车安全行驶管理的建议》
第54号 钟元等5人《关于在推进法治于都建设中加强基层法律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建议》
第59号 文化艺术界《关于提升于都文化软实力的建议》
第68号 陈玉英等2人《深挖古村落文化内涵,打造一流古村落》
第76号 教文卫体委《关于对我县16位共和国开国将军故里进行保护、修缮和开发的建议》
县政协十三届六次会议秘书处 2016年2月29日印
(共印48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