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于都县第十四届委员会提案
第 86号
审查意见:
类别:
(以上由提案审查机构填写) 201 年 次
案 由 关于加强农村超市、商店打假力度提案
建议承办单位
提案单位或提案人 郭阳辉 界别 农业界 邮编
通讯地址 于都县贡江镇花旗脐橙场 联系电话 13097303388
联名提案人(界 别)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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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一事一案,规范填写。提案单位须在署名处加盖公章。可复印使用。)
内容:
随着农村经济飞速发展,农村消费能力急剧提高,各类大小商店、超市遍地生花,极大为农村农户购买商品提供了便利。但是在农村消费能力提高的同时,越来越多的投机分子利用农民普法不够,消费者权益维权意识淡薄的漏洞,将大量伪劣、虚假、山寨等不合格的商品销往农村,尤其偏远山区更为严重。
存在问题:
一、农民维权意识淡薄。农民对各超市、商店购买的商品、食品等,没有意识去分辨真伪、分辨是否过期、是否属于合格的产品,即使发现购买了假货,也不会去拨打维权热线,或者投诉处理。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淡薄,极大助长了农村地区假冒伪劣产品市场的扩张。
二、农村商店成为假货主要渠道。商人逐利,各商店、超市为追求利益,部分商店主动上架山寨、伪劣商品,对到期商品迟下架继续出售,甚至利用农民贪小便宜的心理,采取降价促销。农村商店未对广大消费者负责,未对销售的商品严格把关,未对发现的制假售假行为进行投诉处理,甚至主动成为其经销渠道,更是助长了制假分子的猖狂。
三、农民维权难。农村农民发现侵权事件往往采取不了了之的态度,主要是由于不懂如何去维护自身的消费权益,不知道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何去维权。导致假冒伪劣行为有恃无恐。
四、维权难追究。有些消费者维权后,未见结果,或者结果未达到预期的效果,导致消费者消极对待维权行为。客观上纵容了假冒伪劣产品的销售。
建议:
一、加强宣传。一是加强基层消费者权益普法知识宣传,对农村农民发放大量读本、折页,依托乡镇政府部门、村干部、乡镇站所单位协助对消费者权益普法知识进行宣传。二是提升农村消费者权益投诉监管力度。三是增加媒体新闻对消费者权益维权事件的报道,可增设此类维权事件的节目。帮助农村消费者树立权利意识。
二、加强监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执法部门的落实力度,提高基层执法力度,加强对农村超市、商店、摊位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超市、商店制假售假行为,监管销售渠道,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加强维权。加强“12315”投诉热线的宣传,对投诉事件加强监管力度,落实事件处理情况,是否让消费者满意。同时,要畅通基层维权渠道,简化维权手续,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的处理消费者维权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