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于都县委员会
加强与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联系制度
(2012年2月24日县政协第十三届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与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的联系,搭建起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与纽带,更好地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经2012年2月24日政协于都县第十三届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协商决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联系的方式方法
1、建立通畅的联系渠道。县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按照联系委员活动小组分工)联系常务委员、界别召集人及委员活动小组长,常务委员、界别召集人和委员活动小组长联系本界别或小组的委员,每个政协委员则负责联系10户群众。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机关各办公室做好联系委员和群众的协调服务工作。
2、县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利用每年全委会期间参加委员小组讨论,或下乡、下基层的机会,与所联系的委员见一次面,谈一次心,交流了解有关情况,听取委员的意见建议。
3、通过组织阅读、传达有关文件或报告座谈会,向委员寄发工作文件、学习资料、政协报刊和工作简报,有计划地组织学习参观、情况通报活动,使委员熟悉政策、了解情况、掌握有关信息。
4、政协委员可运用走访、接待、约谈、电函、网络、印发联系名片等有效形式密切联系群众。有条件的委员可建立“委员接待日”制度,进一步畅通与群众联系的渠道。
5、坚持把联系群众作为政协委员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的必要程序。每次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参加政协组织的有关协商议政活动前,必须先深入群众进行调查走访,听取民声,了解民情,集中民智。
二、联系的内容
1、了解和掌握所联系委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生产、生活情况,认真听取并及时反映委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愿望和要求。
2、支持和帮助委员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政协组织安排的任务,不断提高参政议政水平。
3、向所联系的委员和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决策部署,帮助和支持委员和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要密切关注时事政治和社会动态。在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县委县政府作出重大决策,以及群众有强烈愿望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时,委员都要主动去联系群众,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县政协办公室反映。当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政策措施有疑虑甚至有抵触情绪时,委员应向群众做宣传解释工作,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共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5、坚持把联系和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自的职业优势、专业特长和其他有利条件,力所能及地帮助委员和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联系的要求
1、要注意工作方法。对委员和群众的来访接待要热情,来信来电答复要明确、及时,听取意见、建议要虚心、耐心。通过联系委员和群众活动,要达到互相之间沟通思想、增进共识、增强友谊的目的。
2、要注重实际效果,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特别是对家庭困难的委员和群众,要尽力为他们提供信息、技术等服务,反映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帮助他们总结生产经验,增强他们的致富能力。
3、在联系委员和群众工作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协办公室反馈,以便及时向领导汇报,从而得到妥善的处理和解决。
4、要建立政协委员“连心手册”,联系人要及时将联系委员和群众情况进行记录,年终形成书面汇报材料,由县政协办公室汇总,作为评价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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