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政协办2017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西省于都县委员会(简称于都县政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的地方委员会。根据《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于都县政协主要职责和任务是:组织实现《政协章程》规定的任务和全国政协所作的全国性的决议以及省、市、县政协所作的决议、决定,落实县政协常委会的各项工作部署和安排。
二、部门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于都县政协办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是:在中共于都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新的希望、三个着力、四个坚持”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政协协商民主重要作用,发扬民主、增进团结,发挥优势、体现特色,紧紧围绕全县全面推进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建设,纵深推进“三区”建设,突出打好“六大攻坚战”,不断提高参政议政和建言献策水平,为推进于都振兴发展,确保于都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于都县政协办编制数是20人(不含县级干部),其中行政编制14人,工勤编制3人,全额事业编制(客家联谊会)3人。实有人数43人,在职31人,离休1人,退休11人,另有不在政协发工资的退休干部5人。
三、 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于都县政协办收入预算总额为599.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1.55万元,占总收入的87.03%。上年结转(结余)收入77.6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于都县政协办支出预算总额599.21万元,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14.2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69.1%,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40.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1.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07万元。项目支出184.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0.9%。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于都县政协办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21.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2.7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18万元,占财政补助支出的8.9%;住房保障支出22.63万元,占财政补助支出的4.3%。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财政部统一格式) |